2012年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1. 项目介绍

清华大学目前有34个院系的98个硕士专业和76个博士专业招收外国留学生,其中有11个专业开设了全英文硕士项目、一个专业开设了全英文博士项目(招生院系和专业请见专业目录)。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三年;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除全英文授课项目外,研究生项目一般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双语教学。

2. 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相应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

(1) 报考硕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 报考博士研究生, 应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语言要求:

(a) 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应有的汉语水平:文科类及管理类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旧(HSK)6级或新HSK5级180分以上;理工科类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在入学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旧(HSK)4级或新HSK4级195分以上。

(b)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参见各项目申请条件。

(c)博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者,如英语水平较高,对某些专业可适当降低汉语水平要求。

3. 申请材料

(1) 申请者本人签字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原件,贴2寸近期照片。

(2) 个人陈述,博士学位申请者另需提供简要的研究经历。

(3) 学位证明(或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和成绩单原件。硕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

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必须由毕业学校官方密封。公证件须由公证部门官方密封。

(4) HSK成绩证明(经申请获准者,可免)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 二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的推荐信原件(需写明推荐人电话及email地址)。

(6) 申请者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

(7) 申请经管学院者提交GRE或GMAT成绩证明。

(8)《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如需申请) 原件。

报名费人民币600元(不予退还)。

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材料要求见各项目介绍。

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请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申请方式

第一步:网上申请。

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intlstudent.cic.tsinghua.edu.cn/app)进行在线申请(MBA及IMBA项目申请者除外),提交所需申请信息,待申请状态变为“审核通过”时,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由申请者本人签名,贴上2寸近期照片。

申请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项目(MBA,IMBA)请登录:

http://mbaapplication.sem.tsinghua.edu.cn

第二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中文授课项目申请者,请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英文授课项目申请者,请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院系。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可选择:

(1)申请者本人递交或委托他人递交(申请表需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和签字)

(2)邮寄

第三步:缴纳申请费

申请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申请费:

(1)使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支付。工作人员会在审核通过或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为申请者开具网付订单,并由系统自动邮件提醒申请者。申请者在“我的申请”列表中可看到需要缴纳申请费的申请项目,点击支付按钮后可见系统接受的信用卡类型,即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

(2)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缴纳人民币现金。

5. 奖学金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可通过本国有关部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推荐,直接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网址为:http://www.csc.edu.cn)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时间一般为上年11月至当年4月,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申请者亦可通过清华大学推荐,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但此类中国政府奖学金推荐名额较少,且仅限于目前未在中国学习的优秀外国学生。申请者须填写《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除中国政府奖学金以外,申请者也可选择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目前只用于减免学费。申请者须填写《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具体信息请查询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6. 申请时间

中文授课研究生项目:

第一轮网申及提交书面材料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第二轮网申及提交书面材料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全英文授课研究生项目申请时间:开始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截止日期具体见各项目介绍。

申请中国政府及学校奖学金者,须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寄达书面材料。

7. 审核与测试

采用申请材料审核加测试方式进行考核和录取。

经相关院系专家组审查,遴选出进入测试的人选。测试方式及时间由我校确定并通知申请者。

8. 查询及录取通知

测试合格的申请者,经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录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录取。录取结果可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MBA及IMBA项目到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录取者,由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或JW201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以及《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住宿预申请系统使用说明》,其中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不包括通过清华大学申请该奖项者),录取文件由奖学金受理机构发给本人。

9. 签证申请与入学报到

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需在校内住宿者,应按照《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住宿预申请系统使用说明》,在规定时间内预订留学生公寓。最后,持以上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入学者必须持个人普通护照和X签证入境,并在入境后30天内办好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10. 住宿预订

由于校内留学生公寓房间数量有限,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预订成功的学生才能住在留学生公寓(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获得者的房间由学校提前预留,学生本人无需预订)。留学生公寓的房间类型有单人间(独立卫生间)、AB间(两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和双人间(每层有公共卫生间)。房间内有被褥、彩色电视机、空调、电话、网络插口、家具等。

未能成功预订留学生公寓的学生,须自行联系校外住宿。

11. 费用(人民币元 )

(1) 报名费:600元(不予退还)

(2) 中文授课项目学费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学费 理工类 33,000(每学年) 40,000(每学年)
经济、管理 30,000(每学年) 40,000(每学年)
法律、新闻 28,000(每学年) 32,000(每学年)
人文社科 28,000(每学年) 32,000(每学年)
美术 45,000(每学年) 50,000(每学年)
MBA 188,000(全项目)  
金融硕士 78,000(全项目)  

(3) 英文授课项目学费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学费 理工类 39,000(每学年)  
国际关系 30,000(每学年)  
全球财经新闻 30,000(每学年)  
建筑专业硕士 120,000(全项目)  
国际发展硕士(MID) 120,000(全项目)  
中国法 法律硕士(LLM) 146,000(全项目)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 188,000(全项目)  
国际建设工程及项目管理工程硕士(ICPM) 158,000(全项目,包括
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
 
法律科学博士(S.J.D.)   50,000(每学年)

(4) 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600元/学年

(5) 住宿费:校内留学生公寓单人间、AB间:80元/天/人;双人间:40元/天/人。

12.联系方式

北京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86-10-62788503/62788197

传真:+86-10-62771134

Email:grad@tsinghua.edu.cn

网址: http://intlstudent.cic.tsinghua.edu.cn

北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yz.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