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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进修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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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进修生项目招生简章1. 项目介绍清华大学汉语进修生项目旨在向世界推广汉语,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本项目以学期为单位,春季学期为2月至6月,秋季学期为9月至次年1月(具体时间每年可能会有所调整)。每学期18周,每周20学时,每日4学时(周一~周五,节假日除外),由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负责授课。 2. 课程设置为了比较细致地区分新生的汉语水平,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会在开学初安排所有新生参加汉语水平入学测试,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分班(初级班至高级班共8个等级)。本项目的必修课为每周20学时,不同等级的课程包括口语、听力、综合汉语、泛读、报刊阅读、写作、综合与讨论等十余门,课程详细介绍请参见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网页: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iclcc/index.html。 为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中心还设有选修课,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高级班必选选修课两种,均由学生自由选择课程。公共选修课课程有汉字(初级)、汉字(中高级)、语音(初级)、语音(中高级)、中国书法、中国绘画、学唱中国歌、HSK辅导、太极拳、中国功夫、二胡入门、中高级听说等十余门。高级班必选选修课是为高级班学生特别设置的选修课程,共有6门:中国文化、商务汉语、视听说、古代汉语、语法、高级汉语听力。 只有符合清华大学对外汉语文化教学中心有关学籍、考试、考勤管理规定的学生方可获得学校出具的正式结业证书与成绩单。 3. 申请条件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18~55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侨胞。 4. 申请时间汉语进修生入学时间每年有两次。春季学期开学日为2月下旬,秋季学期开学日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每年的年历可能会有所调整)。春季学期入学者应在前一年的10月15日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之间完成申请手续。秋季学期入学者应在当年3月15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之间完成申请手续。 5. 申请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逐步完成以下三步程序的申请才被视为申请完成,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申请人应经常检查申请表中所填邮箱、网上申请时作为用户名的邮箱、以及网上申请系统查询申请状态和重要通知。 第一步:网上申请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is.tsinghua.edu.cn)进行在线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核。待申请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学习申请表》,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如网上申请被退回,则需要按照提示修改或补充,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一般不予退还。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三者之一: (1) 申请者本人递交或委托他人递交; (2) 邮寄; (3) 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至chinese@tsinghua.edu.cn。 第三步:付申请费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者提交的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为申请者开通网上支付申请费系统。申请者可以网上付费,亦可现场付现金或刷银行卡。 恕不接受支票或银行转账。 6. 申请材料申请汉语进修生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在线申请并通过审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汉语学习申请表》; (2)最后学历证书(或在学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 (3)护照(带照片的个人信息页,护照须为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已在中国境内者还需提供本次入境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4)已在中国其他高校就读的申请者需提供由所属高校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转学证明》。 7. 审核与录取申请者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查询申请状态和录取结果。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并被清华大学录取者,由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发放《入学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只限申请X签证者)以及《清华大学留学生公寓住宿预订说明》。申请秋季入学者7月初发放录取材料,申请春季入学者上1月初发放录取材料。 8. 签证申请与入学报到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入学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报告单原件(只限申请X签证者)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然后持以上材料在《入学通知书》规定日期内到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持X签证入学者应在入境30天内办理好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港澳台侨胞无需办理来华签证,应持相应有效证件入境。 9. 住宿由于校内留学生公寓房间数量有限,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预订成功的学生才能住在留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的房间类型有单人间(独立卫生间)、AB间(单人间,但两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和双人间(每层有公共卫生间)。房间内有被褥、彩色电视机、空调、电话、网络插口、家具等。 未能成功预订留学生公寓的学生,须自己联系校外住宿。
10. 费用(人民币元)(1)申请费(不予退还):400元 (2)学费:12,600元/学期 (3)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费:300元/学期 (4)学生公寓:单人间、AB间:80元/天/人;双人间:40元/天/人。 11.联系方式北京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 +86-10-62784621 传真: +86-10-62771134 Email:chinese@tsinghua.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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